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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是今天,期待已久的日子,排開所有重要的會議,千里迢迢從洛杉磯搭乘最早的航班,來到和記憶不太相符的故鄉。

    其實遠沒有以為的那麼匆忙,早在二十年前我就把這一天給空了下來,彷彿活著就只是為了迎接這一天的到來,時時刻刻都在倒數。

    窗外的景色和小時候相比變得更現代化,原本的柑仔店變成24小時便利商店,老舊的公寓改建成美輪美奐的大廈,道路隨著發展拓寬,多了點生疏,少了分熟悉的氣味。

    只有這裡還是沒變,這個看起來搖搖欲墜卻屹立堅持了半個世紀的老舊屋子,在半山腰上,就連上山的小路都還是和以前一樣難走。

    「你來了啊,小笙。」

    多麼讓人懷念的稱呼,到現在這個年紀,不是叫我張叔叔、張先生,要不就是張經理、老張,小笙,這是只屬於年少時期的綽號。

    「大作家,真的是好久不見。」

    早就料到會有人來的男人從屋外的鞦韆上站起身,迎向我,「什麼大作家,還是叫我潘仔比較習慣。」

    歲月帶來的不只是改變了的家鄉,還有那張只能從輪廓辨認的臉龐。

    「真的是,好久不見。」

    多少年了?十年?十五年?九到不記得正確的時間。

    「過來。」我說,「讓我抱抱你,看你變胖多少。」

    「呵呵。」

    緊緊的相擁,很結實的,拍著背。

    「你變得比我大隻,記得小時候你才這麼點高。」潘仔誇張的把手比在他的膝蓋。

    「哪有人這麼矮的。」我笑著說,分開彼此。

    「看來你除了學會賺錢外,西方的禮節也學得很不錯。」潘仔用力拍著我的肩膀,以他自己的方式表示藏不住的喜悅。

    清亮的聲音,「我是不是應該等你們結束再來?」

    「君妹,你也到了?」

    「只比你晚一點,看到你們兩個大男人相擁在一起,不太好打擾。」

    我走上去張開手,說:「別這麼說,給我一個擁抱吧。」

    「我結婚了。」話是這麼說,但君妹還是和我擁抱,慶祝這難得的相逢。

    「那還真是個壞消息。」

    潘仔以他一貫的作風拍著君妹的肩膀,「君妹出嫁,不知道令多少男人傷心了。」

   「小力點。」君妹笑的閃到一邊,說:「但我確定不包括你們兩個沒良心的,連我的婚禮都沒來。」

    「小笙,你沒去?」

    「難道你有去?」我說:「我沒去是因為怕傷心過度,一想到小時候老當跟屁蟲的君妹要嫁給別人,我的心都快要碎一地。」

    「哈哈哈。」

    「王八蛋,你應該去當小說家才對。」君妹啐道。

    「說真的,你們不來是不是因為怕會想起她?」

    氣氛稍稍遲滯,我和潘仔交換一個眼神,就和小的時候一模一樣。

    「拜託,每次看到你們眉目傳情我都覺得胃不舒服。」君妹作出嘔吐的樣子,一點也沒有結婚了的婦人該有的形象,彷彿一下子回到二十年前那個老是唱衰我們卻又趕不走的小女生。

    「哈哈哈。」

 

     屋子裡面的擺設和我的印象沒有太大的差距,只是原本有些腐朽的木地板和屋頂都重新整修過,也沒有第一次過來時那種刺鼻味道。

    「我是在五年前把它買下來,畢竟是很重要的地方。」潘仔走在最前面,領著我們到他的客廳。

    格局都沒有變過,我沒有坐下,問潘仔說:「那個……門還在嗎?」

    「還在,只是怎麼樣也打不開,我怕硬來會出事,所以都沒有去碰它。」

    這裡唯一的女生接過潘仔遞給她的咖啡,細細的啜了一口,突然說:「潘仔,其實小時候我很喜歡你呢。」

    明顯的楞了一下。

    「我老早就這麼覺得。」我說:「記得有一次君妹你跑去柑仔店買巧克力,還問我潘仔的生日是不是明天。」

    潘仔坐到自己的單人軟椅上,一頭霧水,「有這種事?我不記得小時候有收到過巧克力。」

    「因為後來我自己把它吃了。」君妹用回憶往事的口吻,「誰叫你們滿腦子裡都只有她,怎麼會對我這小跟屁蟲有興趣。」

    兩個男人嘿嘿的乾笑,事情就如她所料。

    「你們倆都還沒結婚?」

    我亮出左手還有一點淺白痕跡的無名指,說:「兩個月前才離婚,對了,忘記邀請你們來我的離婚派對。」

    「離婚派對,哈哈。」潘仔的笑點依舊與眾不同。

    「別顧著笑,你呢?」我問道。

    潘仔聳聳肩,說:「這裡看起來像是有其他人住的樣子嗎?」

    「我從小就覺得你是一個怪人,果然沒錯,好險沒有嫁給你。」君妹用捧著杯子的手指指向這屋子的主人。

    「我不否認怪人這點,但至少我過得很快樂,每天寫寫字,其樂無窮。」

    我想起潘仔之前出版的暢銷小說,說:「你之前的那個長篇故事,寫的就是我們吧,各種不可思議的事情也是我們以前經歷過的事情。」

    「沒錯。」

    「你毒中的還真深。」君妹搖搖頭說。

    「你不也在這裡?在二十年後還記得當時的約定。」

    君妹想了一下,說:「這麼說也沒錯。」

    叮咚—叮咚—

    「我去開門。」潘仔從椅子上站起來。

    我問向君妹,「你猜是我們認識的那個人還是郵差?」

    「我猜是大王,這種沒禮貌的按電鈴方式在我的人生裡面只認識他一個人。」

    叮咚—叮咚—

    「你說的對。」

    像是催命一樣的鈴聲,和當事人是同樣的脾性。

 

    「小笙,君妹,這麼久不見,我帶了禮物過來,來,這是我昨天拿到的小米酒,還有我珍藏了好幾年的皇家禮炮,今天拿出是再正確不過。」

    這些年的距離像是不存在一般,大王這魁武的男人一如小時候那樣的豪氣,叫潘仔拿出杯子倒上酒,舉起酒杯。

    「我最晚到,先罰一杯。」說完就直接乾掉。

    「讚,來,你們也嘗嘗這原住民的好東西。」

    疊合小時候那個常常帶各式各樣怪東西給我們吃的男孩,兩個人的身影竟是完美的一致。

    「大王,你還真的沒變。」

    擠到我和君妹的中間,「你們看起來也差不多,君妹倒是變漂亮了。」

    「她結婚了。」

    「這也太可惜,來,敬妳一杯。」

    君妹也不推拖,碰杯喝乾。

    「好氣魄,我可愛的妹妹總算是長大了。」

    君妹白了他一眼,說:「你倒是一點也沒長大,大王哥。」

    「哈哈哈,再來,小笙,來。」

    被大王一折騰,好幾杯烈酒下肚後才緩過來,感覺胃裡面熱辣辣的,有些飄飄然。

    潘仔的酒量看來是不太行,臉紅了大半,說:「你們還記得嗎?和寧兒第一次相遇情形?就在這間屋子裡,我們原本是要做鬼屋冒險還是什麼的。」

    「我還記得是大王提議。」

    「猜拳猜輸的潘仔走在最前面。」君妹幫我補充。

    「嗯。」

    似乎又回到當時,我們四個人剛放學又不想去寫作業,百般無聊之下大王提議上來這間鬼屋探險,記得那是在夏天的黃昏,金黃色的夕陽正要下山的時候,也就是所謂的逢魔時刻。

    那一次我們遇到了她,寧兒。

    「真的是好久好久了。」潘仔仰著頭大聲的說。

    「對我來說就像是昨天一樣。」我輕聲地說,每次閉上眼彷彿就又回到那時候,我和潘仔並肩走在最前面,手上拿著一支木棍,大王走在中間,君妹最膽小的躲在後面,我們從沒上鎖的後門走進來,裡面很黑,看來廢棄的很長的時間,有老鼠在跑動。

    「寧兒、寧兒、寧兒。」像是在確認這兩個字的正確唸法,君妹一再的重複。

    「我常常在想,那個門後面到底會是什麼?」大王粗壯的手臂勾著我和君妹,看著天花板。

    「肯定是個很神奇的地方吧,不然寧兒怎麼會這麼不可思議。」我說道。

    「說不定她天生就是那模樣。」

    「誰知道。」

    「今天問問她不就得了?」

    說到這,我們四個人突然都不作聲。

    沉默突兀的降臨,只有酒杯裡的液體加快了消失的速度。

 

    「雖然寧兒說她今天會再過來,但你們怎麼覺得?」君妹首先打破沉默。

    「她會來的。」大王沒有一點根據卻充滿著信心。

    「我也這麼覺得。」我晃著手上的酒杯,附議的說。

    「我贊同。」潘仔也發出同樣的聲明。

    君妹露出一點笑容,「真是一群臭男生,不過她知道的話一定會很高興,那個笑容肯定非常漂亮吧。」

    君妹的話讓我回想起那一段日子,當我們在這屋子的地下室找到一扇接著牆壁的門,潘仔在我們的慫恿下打開了它,然後一個非常漂亮,精緻的像是瓷娃娃的女孩子跌了出來,那就是我們和寧兒的相遇,在我們國小三年級的平凡日子裡,迎來生命裡最大的變化。

    君妹靠在大王的胳膊上,「寧兒和我們不一樣,即使年紀還小這一點我們依然分得出來,她、她太不同了。」

    「是啊。」

    「現在想想,小時候果然無知,如果現在遇到當時的情況,我大概會想報警吧。」我笑的說,那正是長大的悲哀。

    「呵呵。」君妹踢掉鞋子,腳翹在桌上,讓自己更舒服了些。

    「好懷念啊,寧兒,還有她那些稀奇古怪的東西,你們還記得那隻蝴蝶嗎?會發光的那隻。」大王說道。

    「小光。」潘仔接著說。

    「對對對,就是那個名字,還真是漂亮,我找遍整個世界再也找不到一樣漂亮的蝴蝶,就連擦上邊的都沒有。」大王不勝懷念的說。

    「因為那是我們世界的特產啊。」想起寧兒常說的話,我脫口而出。

    「蛤?你們竟然連這個都不會,真可憐。」潘仔笑著說出排名第二的名言。

    「哈哈哈。」

    一陣的笑鬧,那時候真的是什麼也不懂,對寧兒是如此,對自己也是如此。

    笑聲漸漸的歇了下來,餘韻變成一點落寞。

 

    「我好想見她啊。」潘仔說出大家的心聲,「等了二十年,就為了今天。」

    寧兒並不總是和我們待在一起,小時候雖然懷疑過這件事情,但那時候什麼也不懂,對於她每天都要回去那扇門後面並沒有多想,也沒認真的想過她到底住在哪裡,只有她住在這間鬼屋裡的印象。 

    認真算起來,我們五個人待在一起有兩年多的時間,每天都會去接寧兒,一起完後再送她回去,不知從何時開始便成了慣例。

    我想是因為她實在太特別,讓我們無暇去注意其他事情吧。

    「我記得她是在下午四點左右走的。」看向時鐘,還有大概兩個小時的時間。

    「我很喜歡寧兒。」大王突然說道。

    「我們知道,而且我也是。」潘仔摀著臉,看來酒精正在刺激他的腦袋。

    「記得算上我。」我舉手的說。

    「真是讓人羨慕,二十年了還是讓三個男人念念不忘,我怎麼都沒有這種魅力。」君妹也不是真的在嫉妒,只是莫名的感嘆,唏噓,對於寧兒。

    潘仔站起來,說:「你們繼續聊,我去沖個澡醒醒酒。」

    「可別倒在裡面。」大王拉高聲音對潘仔的背影說道,後者揮揮手,表示自己有聽到。

 

    「你們還記得那次在楊婆婆家被潑水的事情嗎?」我老是想起這段往事,「我們幾個全身溼答答,寧兒則跑去敲門理論,那對七八歲的小孩子來說可不容易。」

    「還有一次我們要抓青蛙,她綁了十幾支釣竿,結果一隻也沒釣到,都不知道躲哪裡去,她還賭氣說沒釣到就不回家,你們還記得嗎?」大王和我一樣的口氣,滿滿的都是懷念。

    「真是的,你們兩個,總覺得等一下寧兒一出現,你們都會衝上前索吻呢。」

    「拜託,寧兒在我心目中是很神聖的,不可褻瀆的,頂多是擁抱。」我說。

    「像這樣?」說完,大王整個人壓向我,用力的抱緊我幾乎讓我快喘不過去。

    「滾……滾一邊去。」

    「哈哈哈。」

   

    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,所有人看向時鐘的頻率倍增不少。

    一直到潘仔看不下去,說:「我們去地下室等吧。」

    等開燈,地下室除了幾個架子外幾乎沒有堆放其他東西,和小時候到處都是雜物不同,整理得很乾淨。

    「我想哪天如果寧兒回來,乾淨一點總是好的。」潘仔聳聳肩說道。

    門的樣子和以前沒有一點變化,是扇看起來很古老的門,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特別的地方,我彎下腰看向鑰匙孔裡面,只有一片漆黑。

    大王和君妹都伸出手放在門上,就彷彿能感受到門的脈搏,汲取到一點點寧兒的身影。

    「你們說會不會寧兒還是原本的樣子,只有我們變老了?」我腦裡突然產生這個念頭。

    「這很難說。」潘仔說:「不過只要能見到面怎樣都無所謂。」

    大王稍微用力的在門把上轉了下往後拉,依舊紋風不動。

    「你們還記得我們以前是怎麼找寧兒的嗎?」君妹皺眉的問:「我不記得有看過裏面的樣子。」

    「我也沒有。」大王不怎麼在意的說:「敲敲門,然後她會來應門。」

    「寧兒說她二十年後還會再來,也就是今天,現在只能等了。」我找了一個位置盤腿坐下來,注視著門。

    「還剩下十二分鐘就四點。」君妹把手機放在地上,每過一分鐘就報一次時間。

    我的心變的活躍,二十年來幾乎凍結的血脈開始流動,時間就快要重新回到我的身上,滴答滴答。

    沒有人說話,所有人都靜默著,二十年來的等待就是為了今天,隨便寧兒是什麼都行,哪怕不是人類也沒關係,打開這扇門會像是打開潘朵拉的盒子受到詛咒也無所謂。

    僅僅是想要再見到寧兒,這理由就已經足夠了。

    「四點了。」

    門還是沒有開。

    「四點十五分。」

    沉默。

    「四點三十分。」

    死寂。

    「四點四十五分。」

    我和潘仔同時站了起來,並著肩,接著是大王,他站在我們後面,最後是君妹,有一半的身體躲著。

    交換一個眼神,潘仔伸出手握在門把上。

    轉動,很輕微的吱嘎聲。

    我的心彷彿岩漿打碎冰層竄出,我期待這一刻太久了。

    拉開門,只是一個足以讓人通過的縫。

    一個非常漂亮、非常與眾不同的女孩子跌了出來,和我記憶裡的模樣完全相同,揉著自己撞在地上的手肘。

    最後我看向那門還沒關上的背後。

    只不過是一面普通的水泥牆。

    寧兒抬起頭對上我的視線,露出很甜美的微笑,我突然覺得什麼都無所謂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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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燼霖 Goddar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